或許世上很多事情都是這樣。
當你終於可以掙脫束縛,決定捨棄一切去追尋的時候,
卻發現已經滄海桑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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錯過,一個單調的詞彙。
有時候我會想,究竟在自己的一生中,我錯過了多少的人,錯過了多少的事。
時移空間的錯摸;直覺感六的阻礙;甚至身體本能上的缺陷,都讓我錯過。
所謂『有緣千里能相會,無緣對面不想逢』,老一輩的人說,一切都注定是緣。
緣份,充其量也不過是愛作花痴夢的女生,或者靠騙人吃飯的作家所製造出來的,浪漫主義泛濫過盛的產物吧。
人的一生,能夠有多少次的擦身而過,又能夠有多少次的向左向右向前向後走呢。
一個人百無聊賴的在街上走著,就會去留意身邊的路人,研究到底哪一個是新面孔,哪一個是日夕相見,結果卻只能發現所有人的視線都冷若冰霜。
一切一切,都只不過是為期0.01秒的擦身而過。
『前生的五百次回眸,才換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過。』
哈,那我上一輩子一定是每天都跟現在的大親友們在大眼瞪小眼,才換得今生的擦肩、交談、了解及欣賞吧。
不過,如果連擦肩的機會也不曾擁有,那不就正是錯過嗎?
世上有幾十億的人口,即是每一天都會有好幾千億的,人與人擦身而過的機會。
機會大,落差更大。錯過,其實只是數理的機會率問題,而且要尋找要挽回,就更難。
因為沒有人能戰勝時間,沒有人能從直覺中開脫,沒有人能夠抵禦自我本能;所以,錯過,才能叫做錯過;
錯,是做錯了選擇,變成錯誤的時地人事;過,是過去的青春時間,讓人難以自處的過失。
錯過的事,大多可能是工作機會,或者跟朋友嘻笑玩鬧的時光,
錯過的人,往往都是令人不禁驀然回首,卻來不及牽手抓緊的遺憾。
現在,我的腦海中,只浮現出一個人的身影。還記得她用痞痞的笑容看著我,問我是不是肯定自己有她的電話號碼。
那時候的我覺得麻煩,所以撒了謊,說自己記得。
是因為意識不到蘊藏不安的離別,還是第六號的感覺推開了我們呢?
當我離開以後,我就沒有再聯絡她,而且我再也沒有這個能力。
到了現在,我記得的,只是當我說出離別的話語時,她那久而不去的沉默。
我想,這大概就是錯過吧。
P.S.這篇兩年前的產物,當時覺得自己在胡言亂語一番,內容空洞。
不過,現在看回來,卻有點感傷,有點,情何以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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