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許世上很多事情都是這樣。
當你終於可以掙脫束縛,決定捨棄一切去追尋的時候,
卻發現已經滄海桑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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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性戀遭受歧視的問題,已經說過很多次,幾乎說到無力。
但看了梁文道的一篇文章:基督不丟石頭,感覺又彷彿再有力氣的再說一次。
我不懂得引經據典,也不擅於咬文嚼字。
即使我本身是基督徒,但面對教會對同性戀者的態度及看法,仍然很有保留。
其實,基督的本義就是愛,既然我們連敵人也可以愛,為甚麼偏偏容納不到小眾的同性戀者呢?
而且,我不認為同志之間的關係只存在著性,難道同志就不可能是真心的愛著同性別的人嗎?
我們對路邊的乞丐都會有憐憫,有惻隱之心,為甚麼還會對天父所說的弟兄們殘忍地加以逼害?
我不是因為自己身為腐女,才會為此而感到不平。
而是根本所謂的道德團體跟道德之士,以道德為名的,去扼殺人最基本的相愛的權利。
只不過是愛一個人,需要那麼複雜嗎?
只不過是愛一個人,也需要請示全世界,得到全人類的同意嗎?
當人們相愛時,他們是用靈魂來愛的,而靈魂是不分性別,不分黨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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